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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也奖励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lscqjt.com/   时间:2015-12-02 16: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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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石家庄6位市民获得了一份意外的奖金,获奖原因是他们没闯红灯。这是石家庄市开展的一项活动,用10万元奖励“每天第一个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每人可获奖励500元。(7月12日中广网)

    有关方面人士表示:在先前的执法中,交警更侧重于管,而非奖,此次做法很新颖;此次活动是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带头人”的受奖,却可以放大其文明交通的闪光行为,从而感染更多的人。

    钱不是万能的,但人们习惯于在某些时候把钱请出来,以示对某件事的重视程度,因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谁的面子都不看,钱的面子你总要买账吧?!

    按有关方面人士的解释,“此次活动是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我以为,此言差矣!

    既然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那么石家庄为何还动用10万元奖金刺激市民呢?这种“积极向上”的大胆尝试,是不是尝试得过了头?以这种大胆尝试让交通更文明,到底要将市民引至何方?如此重赏,就能涌现一小批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吗?十个二十个“先进”,真能感染更多的人吗?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换句换说,石家庄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是“人情”,而是“本分”。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是应该应分的,不需要谁去为不闯红灯的市民表示感谢或嘉奖。这就像领导干部常年如一日廉洁自律、两袖清风一样,那是他应该做的,领导干部清清白白为官,还要党委政府奖励一二吗?

    从自觉、管理、奖励三个着眼点看文明交通,自觉占据了主导位置,只要市民素质提高了,红灯停绿灯行,还用什么高压的管理和怀柔的奖励吗?文明交通面前,管理只是个辅助“办法”,而悬红10万元则纯属“意外”!

    地区领导干部切忌“想一出是一出”,脱离实际意义的胡指挥、瞎参谋、乱干事,只能让更多人受累、受罪,更让局外人笑掉大牙!如果不闯红灯也能拿到500元奖励的话,那么市民不偷、不抢、不赌博、不流氓,岂不是更应该重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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