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姓名:18071540951
手机:180-7154-0951
邮箱:455499319@qq.com
证号:14201201710572591
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28、29、30、30A层

您当前的位置: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四二一解读> 专利保护> 武汉商标律师,对于什么不授予专利权
`

武汉商标律师,对于什么不授予专利权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lscqjt.com/   时间:2023-04-24 14:04:37

分享到:0

  “对于什么不授予专利权”是一个广泛的话题,因为中国的专利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限制和排除条款来保护公共利益,防止滥用和不当的专利权利行使,同时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本文将探讨在哪些情况下,中国的专利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接下来将由武汉商标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商标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中国专利法规定,对于那些不属于技术方案的发明,不授予专利权。这些包括纯粹的数学方法、经济管理方法、心理学方法、文学艺术创作等,这些都不是技术方案,不能作为专利申请的基础。因为这些方法并不是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实际问题,而是基于其他非技术性的原因产生的。

  其次,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权也不予授予:首先,创造性不足,即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技术上显然缺乏创造性。其次,不符合实用性要求,即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备实际应用的价值。第三,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已经被公开或者被使用,或者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第四,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已经被他人申请专利。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专利权不予授予。

  此外,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权也不予授予:首先,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次,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对公共利益、社会秩序或者公共道德产生了负面影响。第三,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环境安全。第四,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涉及国防和军事秘密。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专利权不予授予。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专利法还规定了一些限制性要求,如专利申请人必须为真实的发明人、申请人必须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享有合法的权利等等,如果不符合这些限制性要求,也会导致专利权不予授予。

  总之,中国的专利法规定了一系列的限制和排除条款来保护公共利益,防止滥用和不当的专利权利行使,同时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属于技术方案的发明、创造性不足、不符合实用性要求、已经公开或者被使用、已经被他人申请专利以及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公共利益、社会秩序或者公共道德产生了负面影响、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环境安全、涉及国防和军事秘密等情况,都会导致专利权不予授予。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商标律师,武汉商标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电话联系

  • 180-7154-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