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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怎么走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lscqjt.com/   时间:2015-01-03 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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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怎么走

    我国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以下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和常识

    一、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二、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全文>>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全文>>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全文>>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法规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全文>>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技巧汇总

    车辆保险 开车十年好,出事只一秒!我们坚信:没有任何一位驾驶员希望自己遭遇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却仍然天天发生。除了上面谈到的遵章驾驶和安全驾驶外,万一交通事故仍然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应该如何化解事故带来的风险呢?

    一、事前防范措施---机动车辆驾驶者如何有效的转移事故风险?

    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无疑是转移事故风险最可行的办法,因此机动车辆驾驶者、所有人应合理搭配险种,在尽量节省保险费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转移事故风险。如何正确的给自己爱车选择一份适合的保险,既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又不多掏冤枉钱...全文>>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简易程序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经过论证和资源整合,并与厦门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天安保险4家财产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从10月1日起,扩大“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现场调解保险理赔处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使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更加便捷,为减少交通堵塞和提高道路畅通率提供了高效运作平台。

    2003年1月1日厦门交警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以来,使客户的车险理赔更加便捷。一年多来,交警通过外勤运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保险行业在交警的支持下相继推出了快速定损中心、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等配套服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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