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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lscqjt.com/   时间:2015-12-08 16: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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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市建委牵头拟定的《关于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六日重庆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市公安局市建委二○○一年四月 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以下简称“畅通工程”)列为2001年为民办实事八大“民心工程”和西部大开发10件大事之一。为了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实抓好,努力提高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按照公安部、建设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主城区“畅通工程”实施范围,将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范围内的主要干道和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的中心区作为2001年我市主城区实施“畅通工程”的全国评价区域。其他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为2001年市级评价区域 二、工作目标按照公安部、建设部《2001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标准,我市属于B类城市。根据B类城市的要求,2001年全市实施“畅通工程”的总体目标 巩固成果,扩大区域,在去年基础上上台阶,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好转。通过努力工作,2001年11月30日前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国评价区域内主要干道要达到优秀管理(二等)水平。其中9条主干道为“严管路段”,53个主要路口为“严管路口”,要达到模范管理(一等)水平(详见附件1)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主要城市道路要达到优秀管理(二等)水平 (三)其余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主要道路要达到良好管理(三等)水平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突破口,根据交通需求提出相应对策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疏通堵口,改造拥挤路段,推进交通现代化管理,严格交通执法,加快实现主城区内“半小时通达”目标 2.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全市道路交通进行指导和会诊评估,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立项完成未来5-10年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逐步将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3.结合重庆市城市调查队的调查报告,深入全面调查研究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摸排需要打通的断头路和改造的瓶颈路段、路口,需要修建的公交停车港和增设的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护栏等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并摆上议事日程,逐步加以解决 4.加强渝中区两江滨江路交通功能潜力的研究论证,提出合理化方案,适当开通滨江路与渝中区各主干道的连接口子,提高两江滨江路的利用率,真正发挥渝中半岛快速道的作用 (二)加大投入,打通断头路,改造结点,切实解决影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 1.尽快建设石桥铺立交,积极做好四公里立交、雷家坡立交和大坪立交的前期相关工作。四公里立交未修建前,要通过设置红绿灯控制系统,安装人行护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渠化路口交通,最大限度地缓解路口交通堵塞 2.加快陈庹路建设,缓解主城区南部地区一线(袁茄路)两点(杨家坪转盘、石坪桥转盘)的交通堵塞 3.配合轻轨工程和牛角沱嘉陵江复线桥的建设,改造长江二路和牛角沱--上清寺道路;完成临江门(二期)改造工程;完成大件路建设工程;续建沙坪坝区滨江路(二期)工程(石门大桥--磁器口);完成南岸区滨江路(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五童路工程建设;改造建新南路 (三)加快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1.加强“严管路段”、“严管路口”的建设和管理。“严管路段”要按标准完善设置交通标志,严禁车辆左转弯,严格规范车辆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 2.按照“谁主管,谁配套”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主城区主干道、“严管路段”和“严管路口”的停车港、人行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3.进一步完善主城区主干道和主要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按照市政府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要求,在南坪、大坪、观音桥、袁家岗、石桥铺、沙坪坝、陈家坪、上清寺等主要路口增设中英文灯光交通指示标牌,真正做到交通标志标线明显、齐全、有效 (四)进一步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1.新建生活区、商业楼时要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建设 2.停车场(库)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对部分设计不合理、空间狭小的停车场(库)要进行改造 3.加强停车场(库)的规范管理。禁止所有停车场挪作他用,已被挪用的要限期恢复用以停车;严禁在交通主干道和重要支干道上设置临时停车场,违规设置的要坚决取缔;在不影响交通的支路上可设置临时停车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五)加大科技投入和运用,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1.充分应用交通工程技术组织交通,完成路口渠化,优化交通流组织方案。完善路口应设交通信号灯的灯控率,建立以自适应为主的区域控制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2.改造和完善现有的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建立集接处警(122)、调度、控制、信息查询、通讯、交通引导为一体的新一代大屏显示指挥调度中心。有条件的交警支队要建立监控分中心。大力推广使用监控技术和“电子警察”、摄像机、照相机纠正取缔交通违章,加大监控管理力度 3.结合重庆智能交通(ITS)建设,建立重庆市可视化交通自动控制系统 4.建立静态交通管理为主和辅助决策系统相结合的地理信息系统 5.建立以电话查询、网站(英特网)、触摸屏为基础的交通法规、办事指南、车辆、驾驶员基本信息及交通违章查询系统 (六)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 1.在上桥、人和、童家院子和陈家坪、大公馆立交桥、四公里、八公里岔路口等处分别设立交通指路和禁行标志,引导过境货车经上桥、人和、童家院子和鹅公岩大桥(或李家沱大桥)行驶,限制过境货车进入主城区 2.根据交通流量和路网结构,加强中心城区的交通组织和管理,主城区范围内要合理组织区域性交通,适时控制货车入城,实行单向循环交通(以3公里内为原则),限制和引导机动车严格按中心城区交通组织的流向行驶 3.主城区内货运工作原则上在夜间进行,货车进入主城区六转盘内的时间控制在每天7 00以前和20 00以后 4.主城区范围内的中巴客车报废后不再更新,逐步退出主城区 (七)结合实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 1.严格行车秩序管理,严格规范车辆按大小车道行驶,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要严格取缔。210国道红双段禁止人力车、摩托车上路行驶 2.加强行人秩序管理,严格查纠行人违章,维护好行人交通秩序 3.加强公交站(点)的停车秩序管理,停车必须到站、必须进港、必须靠边,不许“赖站”;禁止出租小汽车左后门上下乘客;对主城九区主干道公交停车站(点)进行全面清理,新设公交站(点)必须坚持无港不设站的原则 4.大力开展残疾人三轮车和“摩的”、“面的”非法客运专项整顿,严禁非法营运残疾人三轮车驶入主城区主干道和“严管路段” 5.继续对尾气超标车辆和违章鸣号进行专项整治,巩固成果。在袁家岗、岔路口、红旗河沟、双碑设立4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禁止冒黑烟机动车进入主城区及北碚、两路镇、渔洞镇城区和210国道红双段。凡新入籍上户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尾气未达标的机动车入籍上户。采取明查暗访,加大查纠取缔机动车违章鸣号的力度,严格控制交通噪声 6.开展非交通占道专项整顿。对违章占用道路和人行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开设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整治,还路于交通,还道于行人;要对占用人行道开设夜市进行治理和规范,开设夜市必须留足人行通道,规定营业时间 7.对影响驾驶员行车安全视线以及影响交通标志、信号灯、监控摄像、电子警察的广告牌进行清理取缔;对影响交通标志、信号灯、监控摄像、电子警察的行道树进行修枝,新建道路栽植行道树必须满足行车的净空要求 8.大力整治军车、警车的行车和停车秩序,切实加强军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的管理 (八)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有关管理执法部门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把严格管理寓于热情服务之中,做到管理、服务并重 2.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交通民警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手势标准、规范,要以崭新的姿态站好岗、执好勤,大力维护交通秩序 3.进一步改革交警勤务制度,将警力从六转盘内向外围扩展,扩大管理控制面,延长执勤时间,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全市人民服务 4.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城建监察人员要持证上岗,证章、标牌齐全,服装整洁,公正执法,处罚准确、规范,用语文明 (九)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按照中央综治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委办公室等12家单位《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施“畅通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法制宣传。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和开办专题节目,广泛深入宣传“畅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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