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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车主两车相撞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lscqjt.com/   时间:2015-12-02 1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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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讯 同属一人名下的两辆车相撞,保险公司拒赔。日前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审结此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损失3.3万元。    孙某名下有京牌为GUM和GSZ两辆车, 2008年底驾驶车牌为GSZ车辆 (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司机操作不当,与车牌为GUM的车相撞。孙某索赔未果。    法院审理认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范畴,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因京GSZ车辆责任给京GUM车辆造成的损失,应当属于京GSZ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理赔范围,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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