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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知识产权律师讲述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lscqjt.com/   时间:2023-01-09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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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客观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等。主观上是故意的。犯罪主体除负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外,还包括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严重侵犯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他人的商业秘密权。接下来将由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是受国家保护的商业秘密权和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求是已经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主要要件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求是只能是故意。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导致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五、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而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开的,甚至专利权也要求相当程度的公开;

  (2)商业秘密是一种相对权利。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排他的。如果他人已经合法取得了相同的商业秘密,则与第一人具有相同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开发和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或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和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或转让该信息。

  (3)能够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者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对秘密的披露。由于权利人有效的保密措施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技术秘密可以持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的保护期。

  同时,侵犯商业秘密罪只有满足以上四个要件才能定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最严厉的刑事处罚标准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罚金,但无论量刑轻重,犯罪嫌疑人对被侵害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知识产权律师,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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